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八闽乡讯> 宁德 > 正文
宁德市出台九项人才引进操作细则
2018-03-26 15:34:44 张文奎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康晓青  

3月2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宁德市出台《宁德市引才荐才奖励操作细则》《宁德市重点产业人才纳税奖励操作细则》《宁德市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安排办法》等九项具体细则,进一步落实《宁德市加快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八条措施》,引进人才以及配偶将获得从资金到住房到晋升等综合大礼包。

宁德市引才荐才奖励操作细则

根据该细则,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引进或推荐的重点产业人才被认定为宁德市“天湖人才”一类、二类、三类的,分别给予引荐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10万元/人、5万元/人、3万元/人奖励。

申报对象为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但不包括宁德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人才工作的人员,具备引进或推荐的重点产业人才需被认定为宁德市一至三类“天湖人才”,同时需确认人才已在宁德市到岗履职。每年9月10日至30日申报。

宁德市重点产业人才纳税奖励操作细则

具体政策内容为被认定为宁德市一至五类“天湖人才”的重点产业人才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构成地方留成的部分,由受益地财政按一类人才50%、二类人才30%、三至五类人才20%分别连续5年给予奖励。申报对象和条件应是被认定为宁德市一至五类“天湖人才”的重点产业人才。每年5月1至15日和11月1至15日集中申报。

宁德市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安排办法

对于引进“天湖人才”的配偶,通过优先办理对口调动、符合条件的直接考核进入事业单位等多种渠道,帮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就业问题。申报对象需经确认为宁德市一至五类宁德市“天湖人才”的配偶。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申报条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确认为“天湖人才”前,其配偶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的人员;另外一种则是在确认前,其配偶为企业或未就业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

宁德市技能大师遴选办法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工作人员介绍,宁德市技能大师遴选原则上每两年开展1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入选者每人奖励5万元,分2年平均发放,市委组织部颁发《宁德市特支人才证》,纳入人才管理,享受相应人才服务。

认定对象和范围是需要在宁德市辖区内就业、创业,近五年在某一行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技术技能水平在市内外有重要影响,为企业和社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宁德市第一至四届市管优秀人才和市管优秀青年人才可参加遴选。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不参加遴选;被认定为“天湖人才”未满3年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遴选。

认定人才的条件是需要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证书,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传承,行业公认,并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技能人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优秀高技能人才、福建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以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等条件。2018年5月起,每两年申报一次。

宁德市重点产业市级技能大师遴选办法

根据遴选办法规定,全市每年面向重点产业人才遴选不超过10名市级技能大师,给予每人3万元奖励;已评上宁德市重点产业市级技能大师的,如被遴选为宁德市技能大师,则按奖金补差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评上宁德市重点产业市级技能大师的,可优先推荐参评福建省技能大师,具备条件的可优先扶持建立宁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认定对象需在宁德市辖区内就业、创业,近五年在重点产业取得突出业绩,技术技能水平在市内外有重要影响,为企业和社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重点产业是指由经市经信委认定的冶金新材料、锂电新能源、电机电器、船舶修造、食品加工、发供电、合成革、生物与新医药等重点产业;已被评上宁德市技能大师的,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宁德市重点产业中青年高级技师住房补助操作细则

该操作细则规定,对宁德市重点产业人才中被新认定的中青年(5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连续5年给予每人1000元/月的住房补助。申报对象和条件为2017年6月30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宁德市重点产业中被新认定的中青年(50周岁以下)的高级技师;重点产业人才是指由市经信委认定的冶金新材料、锂电新能源、电机电器、船舶修造、食品加工、发供电、合成革、生物与新医药等重点产业相关企业引进培养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

需要注意的是,新认定的高级技师在领取住房补助期间,如不在宁德市重点产业相关企业工作,则取消住房补助。每年5月、10月由企业集中申报。

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操作细则

为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对认定满3年且评估合格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新一轮再次被认定的,给予5万元补助;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配套补助。

申报对象和条件是2017年6月30日后,认定满3年的宁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该申报常年即时受理,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

宁德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研究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细则

该补助政策的资助对象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博士后人员。2017年6月30日后,市委、市政府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并在宁德市正常开展博士后培养工作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建站资助。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2017年6月30日以后进站博士,可直接认定为宁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补助。出站后留在宁德继续工作并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一次性15万元补助。

宁德市高层次人才国情研修、访学进修、疗养休假等工作办法

高层次人才的标准为 “天湖人才”、特支人才“百人计划”、乡土人才等高层次人才,以及在本市教学、科研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每年8至10月省内省外各举办一期,每期50人左右。(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高心如)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