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八闽乡讯> 宁德 > 正文
宁德市学生精准资助工作方案出炉 困难学生无需申请就能获资助
2018-02-28 11:38:56  来源:宁德网  责任编辑:杨龙威  

 为了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宁德市以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人口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人口(含特困人员)为重点,精确对准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落实教育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2月26日,市教育局、农业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精准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改进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和残疾学生认定、资助程序,将原来的“自下而上”以学生申请为主改为“自上而下,上下结合”方式。困难学生无需申请就能获得资助。

按“自上而下,

上下结合”方式认定

按照方案安排,每学年开学初,各地教育、人社部门要求扶贫、民政、残联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残疾人员3~30岁的人员名单,并将这些名单分解、派发到辖属学校与学籍进行比对,市属学校将依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残疾学生名单与学籍进行比对,形成“自上而下”的初始困难学生名单。

此外,各地各校通过发放学生资助宣传画页、黑板报、学生资助宣传栏等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指导学生主动申报困难情况,形成“自下而上”的初始困难学生名单。

每学年9月20日(技工院校11月5日)左右,宁德市将按户籍所在县(市、区)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综合名单,提请相关部门再次进行审验、认定,确保受助对象精准无误,并于每年9月30日(技工院校11月20日)前将最终认定的所有受助名单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福建省学生资助信息化工作平台”。

各类助学资金“集中支付”

在组织评审方面,高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少数民族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第二学期根据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微调;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在支付方式上,高校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支付至学生资助银行卡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少数民族等国家助学金,通过教育、人社部门助学专户经协议银行统一支付至学生资助银行卡中;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由教育部门支付至幼儿社保卡、银行卡或监护人银行卡中。

建立应急或临时救助机制

方案中提出,各县(市、区)教育、人社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应急或临时救助机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国家资助暂时无法覆盖或国家资助之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在校在读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应急救助,作为国家资助政策的补充。

此外,宁德市各校应及时掌握因病、因灾以及突发性事件等致贫致困的学生信息,对突遭变故致贫、返贫的学生提供应急救助,兜好学生不失学、不辍学的政策底线。实施应急救助后,各校还应跟踪受助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等级适时纳入政府常态化资助,补足常态化资助流程相对滞后的短板。(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