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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中考部分科目使用A、B卷
2018-01-05 11:49:09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康晓青  

东南网1月4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2018年,部分科目命制A、B卷;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必须覆盖全部10个科目;原批准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高中,从2018年起由学校主管教育批准后方可继续跨设区市招生。今日,福建省教育厅就做好2018年中考中招工作下发通知,通知在试卷使用、招生计划、跨设区市招生方面进行了调整。

通知明确,2018年部分科目命制A、B卷,A卷为全省统一使用,B卷区分度略高。各设区市可结合实际提出使用B卷申请,经省教育厅同意后实施。

据介绍,考试时间仍安排在当年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顺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市级组织测试或考查科目(项目)的形式和时长由设区市自行确定。对省级统考科目,设区市要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阅卷。

分县(市、区)、分校一次性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数须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所有普通高中同一校区招生计划不得超过100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

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必须覆盖全部10个科目(省级统一命题科目及体育与健康),各科考试成绩使用及具体折算方式等招生政策由设区市确定。根据国家关于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的部署要求,加快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特长生加分项目。

确需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由学校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商相关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原批准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高中,从2018年起由学校主管教育局按上述程序办理后方可继续跨设区市招生,省属普通高中由省教育厅商各设区市后实施。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须经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跨设区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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