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近日,记者从泉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我市积极推进城乡居民保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保参保率、缴费率分别达99.07%和96.05%,均位居全省第一,到年底有望实现全省缴费“六连冠”。 自2012年全省设立城乡居民保缴费率考核指标以来,泉州市年平均缴费率达95%以上,实现了平稳增长,基金总量及保费收入已连续多年领跑全省各设区市,对全省保费的贡献率逐年提升。 在待遇标准上,我市立足全省率先实行新农保、城居保和征地保障“三保合一”的良好基础,根据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市各地先后52次提高基础养老金,平均标准增至120.8元;先后36次提高被征地(海)人员养老保障金,平均标准增至197.87元。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7.3万名老年居民领取养老金,有32.37万名被征地(海)对象领取征地(海)保障金。 在新老农保制度衔接上,我市以全面完成老农保向城乡居民保制度衔接过渡为最终目标,按照第一阶段完成率80%、第二阶段全面完成的“两步走”思路来推进。去年年初即率先实现省定完成率达80%的目标任务,目前正加快推进扫尾工作。 在参保登记上,2015年年底、2016年年底分两批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全面厘清全市城乡居民与从业人员参保情况,建立健全基于公民身份的参保信息数据库。目前,全市应登记对象810.50万人,已全部登记入库完毕,实现了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入库率、入户率、入户调查完成率三个100%,全面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夯实工作基础。 在经办模式上,全省率先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经办的基础上,积极向五级拓展,努力做到“数据上下连通,服务上下联动”。其中,2016年在全省率先开展村级城乡居民保信息化经办平台建设试点;2017年在全省率先以镇为单位开展村级经办平台建设试点,将城乡居民保信息系统向村级延伸,形成了村级经办、乡镇复核、县级审批和省、市监管的五级联网经办模式。(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姚立孟 陈超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