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能在家中与子女一起生活,又能享受到养老服务,随着越来越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这样的养老模式对于老年人来说将不再是梦想。近日,宁德市已就如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作出规划,其中提出到2020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所有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原则上每个社区对接1个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 新建居住(小)区 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根据规划,宁德市将逐步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支持城乡社区定期上门巡访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宁德市将新建一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完善提升一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到2020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所有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原则上每个社区对接1个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 与此同时,宁德市将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新建住宅区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已建成住宅区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同时执行《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附录中的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力争到2020年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当地政府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调剂等方式予以配备。 支持敬老院向社会开放 接纳周边村镇散居老人 在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同时,宁德市也将加快养老机构建设。 宁德市提出,将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住(小)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市县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在满足政府供养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养老床位逐步通过总体承包、分部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公建民营方式,承包、委托给社会组织、企业或有能力的个人运营。支持敬老院向社会开放,接纳周边村镇散居老人,合理收费,提高运营效益,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力争到2020年床位使用率提高至50%以上。 同时,对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全面支持,通过优化简化设立许可手续、降低准入门槛、保障养老用地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建设。到2020年底,民办(含公建民营、PPP等多种模式)养老机构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020年农村幸福院 覆盖60%以上建制村 在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方面,宁德市将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在保障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积极为低收入、高龄、独居、残疾、失能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到2020年,各县(市、区)农村幸福院覆盖60%以上的建制村,鼓励社会资本、慈善组织参与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营。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年协会等作用,积极培育为老年人服务社会组织,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农家书屋、全民健身等设施,为留守、孤寡、独居、贫困、残疾等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关爱服务。 (记者 吴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