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闽港要闻 > 正文
香港现资助房屋加按个案 疑有中介公司骗市民借款
2017-12-07 15:4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康晓青  

中新网12月7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日前,香港出现资助房屋加按的个案,疑有无良财务中介公司以标榜“不成功不收费”等隐蔽迂回手法,诱骗市民借款,香港立法会议员促请政府关注及处理。香港运输及房屋局表示,2015年中至今,已接获逾千宗涉嫌绕过香港房屋署署长,将资助房屋单位加按个案。香港保安局称,警方会继续加强公众宣传教育。

根据法例,资助出售房屋单位的业主必须事先获香港房屋署署长批准,才可为单位承造按揭或加按。昨日香港立法会会议上,议员谢伟俊提出,据报近日马鞍山有加按多达12次的租置单位,因业主无力偿还财务公司借贷,被法庭颁令拍卖,质疑有关个案未获批准。他接获市民反映,有财务中介公司采用更隐蔽迂回手法,例如标榜不成功不收费、改称中介费为服务费、设立虚假律师楼等方法,诱骗市民借款。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书面回复称,经咨询香港运房局,根据香港房署记录,2015年4月至今,共接获1438宗涉嫌未获房署批准的资助房屋单位加按个案,已就当中20宗提出检控,违法最高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

过去五年,香港房署平均每年检视逾4100个土地查册纪录,若发现未补价资助房屋单位有已登记借贷或抵押文件纪录,而事前未获香港房署批准,检控组会考虑检控。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