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闽港要闻 > 正文
香港拟年底放宽外地海员签证
2017-11-23 15:06:5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兰楚文  

香港拟年底放宽外地海员签证

据港媒报道,香港特区政府计划放宽外地海员的签证政策,当出现远洋船被扣查或紧急维修等突发情况,可容许非本地海员向入境处申请工作签证,逗留香港较长时间。新措施预计最快今年底实施。

香港法例规定,外地海员最多只可逗留14日。一般情况下,远洋船舶在港口的平均逗留时间约28小时,但当船只遇到如拘禁、扣留或紧急维修等突发和不可控情况时,就可能要在香港逗留超过14天。为符合法例限制,船舶经营者须不断更换海员,面对人手调配困难。

为解决有关情况,特区政府相关部门正研究可行的入境安排及细节,让外地海员可通过申领工作签证或进入许可,在港逗留超过14天。据了解,需要申请工作签证的海员数目预计并不多,条件将比一般工作签证严格,包括工作地点限于船只,期限最多只按月计,也会有措施防止有人藉船只长期滞港不断申请签证而变相居留。

香港海运港口局委员董立均对新措施表示欢迎。他指出,外地船只在香港的维修时间有延长的趋势,也有因涉及诉讼停靠香港较长时间的情况,船员无法逾期逗留,船只公司就必须派出另一批船员到港顶替,增加了成本和营运困难。业界早前已建议政府放宽外地船员签证,延长他们的留港时间。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