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2日分组审议了多项法规实施情况报告。 《福建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填补了我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方面的法律空白。据省通信管理局介绍,我省依法加快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累计投资逾10亿元。截至今年9月,第一批已完成全部1666个试点行政村的建设任务;第二批试点预计年底前将实现全省所有陆上行政村光纤通达,且宽带接入能力均达到12M及以上;在全国率先推进海岛通宽带,第三批试点涉及福州、莆田、宁德和平潭的23个海岛行政村,预计2018年将实现全省海岛行政村高速宽带通达。 《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于2016年元旦起施行,推行河长制是法规的一大亮点。据省水利厅介绍,我省已全面推行河长制,省市县乡四级方案全部出台,由四级河长、村级河道专管员组成的五级体系全面建立,实现全省每条河流都有河长,每个河段都有专管员。全省水质监测点位也进行了优化,新增3个县级、731个乡镇级和136个水库点位,年内可实现市县乡三级行政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全覆盖。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今年3月1日起施行,是我省人代会历史上首次审议通过的实体性法规。省民政厅建议,对法规第27条进行立法解释,便于各级操作实施,把好事办好。 这条的规定是“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该条款关注度高、广受好评。但因该条款未作细化明确,实施以来,各级收到大量来电来信来访咨询。比如,因有子女夭折而成为独生子女的家庭,是否适用于本条款;十天护理时间是否可以分开计算;周末时间是否计入护理时间内等。基层人社、工会等部门均反映该条款出发点非常好,但现实中执行起来比较难,期待有关方面尽快作出立法解释。(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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