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业主不理解,花几百万元购环保设施,又不能提高经济收益,这究竟划不划算?对于这笔账,尤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有关负责人则认为—— ●三明日报记者 彭 峰 本报尤溪记者站 严士冬 9月13日,记者在尤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的膜车间,看到了能过滤调节垃圾渗滤液的NF膜分离处理系统。经县环保部门现场检测,垃圾渗滤液通过超滤膜设备和纳滤膜设备分离处理后,排出污水的化学需氧量(COD)已不到100mg/L,实现了达标排放。 据垃圾填埋场场长黄天布介绍,1吨的生活垃圾,一般会产生将近0.15吨的垃圾渗滤液。碰上晴天,可能会小于0.15吨,如遇雨天,也许会超过0.35吨。处理垃圾渗滤液,是垃圾填埋场运营的关键流程。目前,就这个填埋场而言,处理垃圾渗滤液的成本,已占所收垃圾处理费的50%左右。经测算,相比以前仅采用生化处理技术,现在处理每吨垃圾渗滤液的成本,增加了近15元。 那为何要采用新设备,还增加处理成本呢?黄天布说:“近年来,城区人口增多,垃圾量逐年增加,特别是在环保督察期间,全县90%以上的垃圾都进入填埋场处理,致使原有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运行不稳定,处理能力时常不足,造成有时污水不能达标排放。”在他看来,与其因排放不达标而受到处罚,倒不如引进新设备并加大环保投入;因为这样,反而更节省成本。 其实,黄天布能有这样的认识,还是缘于垃圾填埋场被环保部门要求整改之后。 今年5月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到尤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提取排放的污水进行检测,发现COD超标,要求作为主管部门的县住建局责令垃圾填埋场加快整改,并由县环保局对此进行跟踪督促。此事引起了三明市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尤溪县立即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尤溪县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调研,并组织县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督促整改小组,及时跟进了解情况,督促垃圾填埋场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事实上,在此之前,尤溪县相关部门就发现了垃圾填埋场的污水排放不达标,并多次敦促垃圾填埋场进行整改。县住建局先后3次发出问题整改通知,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问题。县住建局授权委托下属的尤溪县建宇公司,也先后发出工作联系单2份和整改通报1份,但收效甚微。就在今年4月24日,县环保局还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虽然,垃圾填埋场抓紧了整改工作,但还是未能赶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到访之前完成整改任务。黄天布说:“由于新购买的NF膜分离处理系统设备,在5月4日安装完毕,还处在试运行阶段,所以排放的污水才未能达标。”后来,新设备经多次调试后,于5月13日正式投入运行,所排出的污水各项指标均达标。 为何县相关部门屡次通知整改,垃圾填埋场都不能引起重视呢?“并非不重视,而是整改确实需要足够的时间。”黄天布透露了原委。这个垃圾填埋场曾由当地一家民营企业负责运营,直到去年11月9日,才正式由国有控股的尤溪中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而中闽环保公司一接管垃圾填埋场,就着手开展整改工作。之后的几个月间,公司多次进行购买环保设施的调研,最后决定采用膜处理工艺,并于今年4月25日从厦门某科技公司采购了一套过滤系统及NF膜分离处理系统设备。 在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尤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排出的污水,都是通过专门管道接入尤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后达标排放。而这家污水处理厂,也是由中闽环保公司负责运营。 中闽环保公司副总经理吴圣昌说:“之前,我们的环保意识不够,觉得垃圾填埋场排出的污水,并未直接排放到自然水系中,对周围环境也没有造成实质上的影响,所以在整改过程中耗费了不少时间。” 也许,这其中还有一些吴圣昌不愿过多谈及的原由。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单纯从成本来算,如果垃圾填埋场排放污水的量,没有超出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那么在垃圾填埋场增加环保设施投入,去降低排放的COD,似乎是一件不太划算的事。然而,这种计算成本的方法,是违背环保要求的。 谈到计算“成本账”时,吴圣昌“委屈”地笑了。为了建NF膜分离处理系统,中闽环保公司一共投入了120万元,这还没有算上平均每年需要的近10万元维护费用。对于一个垃圾填埋场来说,每吨垃圾的处理费才收70元,使用这套系统处理垃圾渗滤液的成本是每吨35元左右。 “可是,公司做这件事无怨无悔。”吴圣昌说,环保要求的“杠杠”摆在那,容不得企业去触碰这一“红线”。退一步说,就算真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违规排放,也无法真正节省成本。 现实中,并非每一个垃圾填埋场都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同属一家企业经营。要是仅测算垃圾填埋场的处理成本的话,相信没有几个生活污水处理厂,会置环保要求于不顾,无视原本就不达标的污水进入厂里,增加自家的运营成本。即使真有这样的生活污水处理厂,也会暗地里要求垃圾填埋场多支付污水处理费。此外,垃圾填埋场因污水排放不达标,迟早会被环保部门严格处罚。 “按这样的‘成本账’计算,只有在环保设施上舍得投入,才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的收益。”吴圣昌说,目前公司还建立健全了环境友好的决策和制度体系,加强了对环保项目的管理,提高了管理人员有效作为的能力,增强了相关人员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意识,全面确保垃圾填埋场的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尤溪县环保局副局长吴锡昌告诉记者,据县环保局调阅的中闽环保公司自行监测报表显示,自5月13日至7月30日,垃圾填埋场排放的污水均已达标。县环保局还于5月22日、7月31日、8月8日,对垃圾填埋场总排口进行采样复查。经监测表明,其排放的污水均已达标。从企业自查及县环保局的抽查情况来看,尤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已完成整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