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香港频道> 八闽乡讯> 平潭 > 正文
平潭在拆迁安置中探索新办法 让被征迁户安得下、稳得住
2017-09-09 09:05:3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兰楚文  

开栏的话: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这是践行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奋力推进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八闽大地发生了历史性巨变,老百姓看到了并且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今起,福建日报推出《晒晒我们的获得感》专栏,从老百姓的切身感受和体验出发,以具体的人物、故事,用接地气的语言,生动展现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新理念新实践新变化新成果,展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喜迎十九大。敬请关注。

平潭在拆迁安置中探索新办法,让被征迁户安得下、稳得住

“房票”安置稳稳的幸福

东南网9月9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王凤山 通讯员 林霞)

上月底,平潭敖东镇建新村的林金圆了安居梦。作为被征迁户,他在岚城安置小区选到一套满意的房子,只待装修完,就能举家迁新屋了。“小区地理位置优越,路网发达,周边学校、公园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他笑言。

林金是“房票”新政的受益者之一。在平潭,像他这样的被征迁户还有很多。

“房票”安置探索,还得从平潭综合实验区成立说起。

自平潭开放开发建设以来,大量土地、房屋被征用。今年,平潭安置房建设进入尾声,回迁安置工作成为近5000户被征迁户翘首以盼的大事。

为确保安置工作更公开、公平、公正,平潭推出“房票”安置新办法,先拆迁、先安置、先选房,让被征迁户安得下、稳得住。

“房票”安置,让百姓安得下

“房票安置办法,就是打破单一小区安置限制,拓宽安置产品和安置空间,给群众提供多向选择的便利,为最终打通现拆迁现安置和房地产楼盘的通道奠定基础。”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薛学炳说,“房票”安置,安的不仅是住处,更是民心。

“房票”安置是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暂行)》和各项目建设单位制定的《补偿方案》的补偿安置标准和方式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将安置面积转换为安置明细清单票据进行安置。被征迁户凭清单票据向安置小区完成保底安置后,剩下面积在服从安置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到全区其他安置小区选择安置房,也可兑换安置小区配套店面、停车位或购置参与“房票”安置的商品房。

竹园安置小区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先行者。今年3月10日,竹园安置小区“房票”试点安置正式选房,来自敖东镇、澳前镇、岚城乡、北厝镇、苏澳镇、中楼乡、潭城镇等地的被征迁户们按选房顺序号依次入场,依程序一一选上各自的新房。

随后,金井安置小区、岚城安置小区、流水安置小区、澳前安置小区“房票”安置选房工作相继启动,被征迁户们陆续签订《房源签认表》,分批次、分阶段选到了满意的新房。

“竹园安置小区‘房票’试点安置,终于圆了我的新房梦,心里美滋滋的。”被征迁户陈人春说。

政策灵活,让百姓稳得住

安置在竹园安置小区的陈先生,由于家庭居住需要,则以扩购的方式,拿到两套房。

“平潭‘房票’安置政策灵活,最大化惠及百姓。”陈先生原安置总面积是192平方米,他选择两套107平方米左右的新房,按政策补缴10多万元。

为让被征迁户有更多的购房需求选择,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征收房屋房票安置办法》,扩购部分规定单户单套按市场价打8折、单户两套及以上打9.5折的优惠,还规定评估价作为安置过程的市场价应用。对此,陈先生直言享受优惠评估价,很划算。

这是“房票”安置的一个缩影。“房票”安置,还在房贷上为被征迁户提供保障,采用业主单位临时担保的方式,凭安置协议书,银行先予受理贷款手续。也可凭“房票”购买商品房,包括旺达富春城、鑫鑫名郡、长福麒麟湾等3家在售楼盘。此外,符合条件的被征迁户还享有补差价优惠等选房优惠政策……

有了新居,就有了新希望

“房票”安置,构建的是安居梦想和生活希望。

准新郎官林志强的幸福生活,就要从岚城安置小区新房开启了。半个月前,他领到位于岚城安置小区的新房钥匙,第一时间联系了装修队伍。“年底要结婚,这是婚房。”他说,从一年前谈恋爱后就开始等这把钥匙,现在钥匙拿在手上,心里踏实多了。

谈及未来,他很是期待。岚城安置小区配套设施齐全,大卖场、景观园林、社区服务中心等环绕左右,还坐拥绿色氧吧竹屿湖、雕塑园,四围路网便捷,连接新老城区。此外,平潭一中新校区、岚城中心小学(幼儿园)、两岸医疗园区加快建设,孩子上学也不愁了……

如今,平潭7个安置小区陆续启动回迁安置,“房票”安置加快推进。截至9月4日,2505户被征迁户完成选房工作,2047个车位和40个店面也已名花有主。

预计到明年上半年,平潭将全面完成100多万平方米的安置任务,届时,5000多户被拆迁户将实现安居梦。

相关阅读:
香港回归20周年
更多》闽港要闻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