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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万寿岩,文物保护启新程
2017-09-04 15:54:59 陈亮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杨龙威  

三明以建设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为抓手,全面提升万寿岩遗址阐释、展示和利用水平,打造一张新的城市名片。周志鸿 摄

东南网9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亮)眼下,尽管烈日炎炎,但仍有不少市民带着亲友驾车来到三明万寿岩遗址博物馆参观游览。改造后的遗址博物馆采用声、光、电技术,将参观者带入“旧石器时代”情境中。

万寿岩旧石器时代遗址的发现是2000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把古人类在福建生活的历史提前了十几万年,填补了我省考古学年代上的一段空白,这也是华东地区迄今发现的最早洞穴类型的旧石器时代早期文化遗址。2001年即被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列入全国百项大遗址保护之一。

万寿岩遗址的抢救和保护,离不开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与重视,这里面的故事至今仍让很多人记忆深刻。

1998年12月,三元区岩前镇退休教师陈蕃发、王远林等五人,向三明市政府递交了“抢救岩前文化古迹”的呼吁书。三明市政府派员专程实地调查,召开协调会。1999年5月,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批转了陈蕃发等人反映情况的信件,要求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为此三明市文化局向市政府作了书面汇报,下发了《关于做好岩前溶洞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由于当地村民保护心切,轮番上山阻止三钢矿石开采,三钢矿源一时告急,各种矛盾突显。经多方协调,1999年9月20日,福建省博物院、三明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三明市博物馆组成联合考古发掘队,正式对万寿岩的灵峰洞和船帆洞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10月中旬,陆续发现哺乳动物化石和打制石器,120平方米的石铺地面也已揭露。中科院古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专家多次亲临现场论证,并出具鉴定书。但当时三明经济落后,发展经济的要求非常迫切。如何协调好保护文物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万寿岩遗址能否保存下来,三明的文物工作者们心中无底。

2000年1月1日,时任福建省代省长习近平对万寿岩遗址的保护做出重要批示:三明万寿岩是我省史前考古的首次重要发现,也是国内罕见的重要史前遗存,必须认真妥善地加以保护。习近平在批示中强调,保护历史文物是国家法律赋予每个人的责任,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万寿岩旧石器时代洞穴遗址作为不可再生的珍贵文物资源,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为了谋取眼前或局部利益而破坏全社会和后代的利益。

“习近平同志对万寿岩遗址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具体,使得三明文物保护部门吃了定心丸,坚定了方向。”三明市文物管理办公室主任余生富说。万寿岩遗址原是一处经过了近30年开采的矿山,在遗址文物本体上形成了4处大型的开采面,遗址本体岩壁存在大量的危岩。对此,三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万寿岩遗址保护规划》,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在考古发掘方面,经国家文物局同意,三明市文物管理办公室配合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福建博物院考古研究所,共同对万寿岩遗址进行了3次抢救性发掘。为进一步保护遗址,三明市政府与省政府先后公布万寿岩遗址为市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遗址保护范围(绝对保护区36万平方米)和建设控制地带(180万平方米),并在显要位置设置了醒目的保护标志。

2000年5月,三明市委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编制《万寿岩旧石器时代遗址总体保护规划》,并通过国家文物局批复,确定了遗址保护利用的总体目标任务。2003年至2010年先后完成了第一至三期保护工程,通过了国家文物局验收。2013年初,三明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建设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展开了新一轮的遗址保护与利用工作,加大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力度,恢复山形,恢复生态。为更好地展示万寿岩遗址的保护成果,2016年三明市投资近千万元兴建了福建省唯一的旧石器遗址专题博物馆,并举办了中科院古脊椎动物学与古人类学国际学术研讨会。

万寿岩的保护之路给予了三明启示。如今,三明的文物保护已经走上了法制化。今年3月1日起,《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红色资源、发扬好红色传统、传承好红色基因”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是我省首部专门针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进行立法的政府规章,也是三明市政府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实体性政府规章,标志着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下一步,三明还将在建立红色文化遗址名录、促进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相互融合、策划包装文物保护项目上做足文章,力争更多项目列入上级项目盘子,进一步推动红色文化遗址及文物保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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