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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签署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安排
2017-06-21 10:08:53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柳丹  

新华社香港6月20日电(记者颜昊、郜婕)2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和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分别代表两地在香港特区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婚姻家事安排》)。

《婚姻家事安排》共22条,对相互认可和执行的案件范围、当事人申请的程序及救济途径、法院的审查程序及处理结果、不予认可和执行的情形等作出了全面、具体、明确的规定。安排吸收了两地家事改革最新成果,大力弘扬预防家庭暴力、保护儿童利益等价值理念;创新表述技术,有效实现两地法律制度的对接;尊重两地制度特色与实践发展,将两地婚姻家事案件的最大公约数纳入适用范围。

近年来,两地跨境婚姻每年新增2万余宗,由此所产生的婚姻家庭纠纷也呈现增长趋势。过去由于缺乏制度性安排,一地法院在两地互涉婚姻家庭案件中就夫妻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的判决无法在另一地获得认可和执行。

沈德咏表示,《婚姻家事安排》生效后,既能大大减少当事人重复诉讼之累,为两地民众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福祉,也能进一步增进两地司法互信,为两地不断拓展和深化司法交流与合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沈德咏指出,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的心灵和情感的归所,是人类繁衍生息的载体,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重视婚姻和家庭,是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也是我们国家、社会和公民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在香港回归20周年之际,两地签署《婚姻家事安排》是近年来两地司法协助领域最聚焦民意、最贴近民生、最合乎民心的一项创举,是以法律文件形式落实和丰富“一国两制”方针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证明了两地法律人以家国利益为重、以理解合作为念、以民众福祉为要的使命担当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

沈德咏表示,希望两地法律界同仁继续秉持“一国两制”方针,恪守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原则,早日实现两地司法协助安排全覆盖,从而为内地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为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为内地和香港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保障。

袁国强表示,《婚姻家事安排》能够在跨境婚姻出现问题时为相关家庭成员,特别是未成年子女提供更确定的法律保障。《婚姻家事安排》的签署是两地司法协助的重要里程碑,也是香港基本法得到成功落实的最新例子。安排的商讨过程及签订再次证明,只要两地秉持“一国两制”方针,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法律制度的差异不会构成共同协作的障碍。

袁国强说,下一步,两地将研究签署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执行框架安排的可行性,以涵盖更多不同类型的民商事判决;同时研究认可和执行跨境个人和企业破产判决等专项问题,进一步完善两地仲裁裁决相互执行等安排,更全面优化两地司法协助制度和配套措施。

据了解,香港回归祖国20年来,两地依据基本法逐步构建起“两地商签、各自解释和落实”的区际司法协助模式。两地从无到有,先后就相互送达司法文书、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相互认可和执行协议管辖民商事案件判决和相互委托取证等签署了四项安排并得到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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