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路然)《厦门市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出台。这是首份针对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的规范性政策文件,以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基本方针,对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加强保护与管理。 今天是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厦门日报邀请鼓浪屿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为您详细解读《办法》。 为什么制定《办法》? 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应有更高的保护管理要求、标准 《办法》中,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指的是列入鼓浪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目录的核心要素,是鼓浪屿遗产价值最突出的物质见证。目前,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共53处。 鼓浪屿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核心要素均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在《办法》出台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然而,从文物的保护价值、鼓浪屿实际情况等方面考量,核心要素应有更高的保护管理要求、标准,尤其在修缮补偿方面。 去年,市委主要领导到鼓浪屿调研,要求要从制度着手,尽快出台《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具体领域和重点问题进行有效管理,进一步保护好鼓浪屿上的建筑精品。《办法》的起草工作历时近一年,这期间,鼓浪屿管委会反复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及核心要素业主等多方意见,以使《办法》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文化遗产核心要素。 如何更好地 保护核心要素? 明确参与保护管理核心要素的部门所承担的职能 对于参与保护管理核心要素的部门所承担的职能,《办法》要求更加明确,更有利于各方通力合作。 《办法》提到,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应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政策、加强日常修缮维护工作的监管、建立巡查队伍,以及做好有关审批工作等。而监测机构应开展核心要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全面建立核心要素的档案库及数据库,构建具有鼓浪屿特色的监测指标体系,明确预警阈值,另外还要实行人工巡查制度,并纳入监测系统平台统一管理。 另外,《办法》要求业主方也要参与保护管理工作,他们要积极配合监测工作,主动反映核心要素的状况,一旦发现监测对象出现异常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告知监测机构,不得擅自实施维护工作。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规定参与开展保护工作,可给予适当奖励,以鼓励更多的人重视保护管理核心要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