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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2017-05-10 10:15: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丹  

东南网5月9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近日,经省政府同意,《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近期若干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对外印发。

《实施方案》共有六个方面共29条,要求相关单位抓紧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承担任务的细化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始创新成果

《实施方案》提出要夯实科技基础,在重要科技领域跻身世界领先行列。围绕固体表面物理化学、结构化学、光催化材料、激光晶体材料、纳米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应激细胞生物学、农作物生态栽培、亚热带生态系统等我省优势特色学科领域,加大基础研究力度,力争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应用前景的原始创新成果。

跟踪国际科技前沿,聚焦新一轮技术变革,围绕人工智能、机器人、基因工程,以及石墨烯、增材制造、高效储能、定位导航、智能可穿戴设备、VR、海洋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新技术领域,前瞻布局新兴产业前沿技术研发,加快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应用,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发展重大颠覆性技术。推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带动以绿色、智能、泛在为特征的群体性重大技术变革,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同机器人和智能制造技术相互融合,创造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

争取更多重大科研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强化战略导向,破解创新发展科技难题。策划生成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瞄准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与建设,集成省内外科研优势资源,积极组织参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攻关,争取更多重大科研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

落实《福建省“十三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重点组织实施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等19个科技重大专项和加速器驱动先进核能系统宁德研发基地等7个重大工程,集中攻关核心技术,加快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形成一批新的产业和经济增长点。加强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与投入,培育一批高水平重点实验室,争取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若干个国家重点实验室。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

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示范区“试验田”作用,在海峡两岸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把示范区打造成为我省科技创新的“智慧谷”和连接海峡两岸、具有较强产业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实施方案》还在关于加强科技供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深化改革创新,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培育符合创新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明确职责定位,形成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方面作了具体部署。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

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加大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激励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按规定落实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政策,实行创新主体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强化企业创新倒逼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发展壮大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为主体的引领发展的创新企业集群。

《实施方案》提到推动“双创”与科技创新的协同。组织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与提升工程”,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与运营。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支持各类创业创新载体完善服务功能,培育一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立健全创业导师制度。

实行更为开放的人才政策。完善吸引国内外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来闽工作的激励机制,按规定逐步放开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闽工作许可的年龄限制,拓宽引进海外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的“绿色通道”,在出入境和居留、配偶随迁、子女就学、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快捷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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