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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省接受侨捐10.31亿元 35.1%用于教育事业
2017-02-10 15:02:07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夏芳  

原标题:去年我省接受侨捐10.31亿元

日前,记者从福建省侨办获悉,2016年,福建省接受侨捐10.31亿元,其中,泉州市接收侨捐5.02亿元,在各设区市中位居首位;南安市接收侨捐1.17亿元,成为全省唯一连续23年侨捐超亿元的县(市)。

据悉,捐资用于教育事业3.62亿元,占35.1%;用于文体事业2.64亿元,占25.6%;用于社会事业2.17亿元,占21%;用于卫生事业0.79亿元,占7.7%;用于生产生活设施建设0.79亿元,占7.7%;用于救灾0.3亿元,占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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