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香港特区新一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委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结果揭晓,特区新一届选委会成员12日全部产生。按照安排,他们将于明年3月投票选出香港特区下一届行政长官。 1.选委会是干什么的? 选委会负责选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根据基本法,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2.选委会如何选出行政长官? 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的名单,经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选出行政长官候任人。 3.选委会有多少人? 本届选委会共有1200名委员,分别来自四大界别的38个分组,每一界别300人。 4.选委会的界别分组是怎么回事? 根据广泛代表性的要求,四个界别分别为工商及金融界;专业界;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界;立法会议员、区域性组织代表、港区人大代表及港区政协。四个界别又细分为38个分组。 5.本届选委会委员如何产生? 根据香港政府网站相关文件的规定,宗教界界别分组的选委会委员是通过提名产生,其余界别分组的选委会委员通过选举产生。 6.谁有权投票选出选委会委员 只有已登记的界别分组投票人才有资格在自己所属的界别分组中投票选出该界别分组的选举委员。 7.投票人的投票方式如何? 大部分界别分组的投票人可以分为自然人和团体两类。团体投票人必须挑选一名合资格的个人作为其或授权代表,替该团体投票人投票。 8.选委会的任期多久? 本届选委会的任期为五年,自行政长官任期将告届满的年份的二月一日开始。 (蔡啸天 李雪姣综合整理) |